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

维护与运行

      ⑴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及措施

     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对实验室的管理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规程》、《重庆科技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》、《重庆科技学院实验室对外服务管理办法》等规定进行有效进行。对仪器设备的管理依照《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、《实验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管理办法》、《精密、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》、《仪器设备及器材损坏、丢失赔偿处理办法》等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,做到仪器设备名称、型号、学校编号与帐、卡、物相符。实行仪器设备、实验器材帐卡分离、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的管理办法。采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手段对实验室建设、实验项目、设备资产、经费、环境状况等信息进行记录、统计和分析,及时为学校或主管部门提供准确数据。

(2)设备维护和经费保障

实验中心的每个实验室均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。学校按该实验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核计设备维护人员的工作量,并根据一定的比例核拨专项维护经费,由教务处和财务处纳入学校的年度预算计划,并按照《重庆科技学院实习(实验)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由实验中心系统一管理使用。

中心的所有仪器设备都有专人负责,一旦有仪器发生故障,立即将故障仪器送至仪器维修室,由实验室维修人员检查维修并作好维修记录。如果有不能自行修复的设备仪器,则立即设备厂商联系进行维修,维修经费由资产处统筹解决。遇有无法修复的设备,则申请报废,同时请购新设备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减小仪器的损坏率,对仪器设备的损坏定期进行检测,分析损坏原因,提出解决方案。严格要求学生在实验前进行预习,按要求进行操作,以减少仪器的损坏。每个实验均有实验情况记录本和仪器使用记录本,从而及时了解设备的现状及使用情况,以保证仪器完好率在96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