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管理体制
实验中心建制: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隶属于学校,由校、院两级管理。学校负责制定实验中心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总体建设规划,提供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经费,提供实验室用房和环境改善等所需经费。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中心主任由学校任命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,负责日常管理、实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、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、实验教学改革、实验教材建设和实验室队伍建设、专职和兼职教师的聘任,以及制订和实施中心发展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。
管理模式:为加强实验教学的规范化管理,不断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,保证人才的培养质量,以全面发展、综合培养、整体优化等为原则,重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,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,突出实践性、应用性和创造性教学指导思想,使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设置科学化,管理规范化,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益,构建适合校情,特色明显,适应人才培养需要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实验室管理体系。通过建设,使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达到制度化、科学化和现代化。
资源利用情况:中心实行校、院二级管理的中心主任负责制,人、财、物由中心统一调配。实验中心加强规范管理,进行优化组合,合理配置资源,节省人力、物力、财力。既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,又能开展一定范围内校际合作交流与合作。仪器设备面向校内、市内高校开放,中心先后接受重庆大学、重庆师范大学等校学生的实验教学工作,真正实现了资源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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